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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章 清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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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雍一個人走出縣廷,卸下了偽裝的面孔,臉色變得沈郁起來,然而心情卻有幾分輕松,信步向城北租住的家中走去。突然,他腹中咕嚕作響,便準備先買些吃食。

路過旗亭市場時,一個乞丐蹲在墻角裏,用渾濁的雙眼望著他。他取出一枚圜錢,看了看錢身上面的銘文——“桼垣半釿”,輕輕一拋,圜錢像剛剛用劍抹了脖頸的舞女,轉了幾圈,無力地癱倒在乞丐面前的破碗中。據說乞丐是魯國公室季孫氏之後,原本在曲阜魯宮裏擔任瞽史;魯國被楚國吞並後,他發誓要像伯夷、叔齊那樣不食楚粟,事實上楚人也沒打算養這些魯國旁支宗室;他便流亡魏地,不知何時來到了豐邑,靠著在食肆館舍中說唱史書以謀生計。大概是去年,據說因為得罪了活神仙管吉,被人熏啞了喉嚨,打斷了右手,挑斷了腿筋。

乞丐看到錢後,從破草席上直起身來,作了個長揖,嘴裏咿呀吱呀個不停,大概在說些感激的話語。

範雍不僅感慨萬千。

人生於這個亂世竟然是如此艱難。父母長輩若在的話,要治產業贍養他們;妻妾子女依偎身旁的話,也要殫精竭慮地讓他們過上富貴的生活。幸好自己是孤單一人!一人吃飽,全家不餓!

他急忙搖了搖頭,驅散這種荒唐的想法。自己豈能自暴自棄、孤苦伶仃地過一輩子,活得像螻蟻一樣卑賤微弱,或者如寒蟬一樣無聲無息,靠仰人鼻息而痛苦地活著?他望了一下北方的天空,盡管是白晝,看不到北辰星,但是堅信她一直在那裏等候著他。如果一直這樣庸碌無為,他的一生註定會錯過她。

範雍摩挲著褡褳中的圜錢,感受著上面凸起的銘文,感慨像汛期的豐西澤一樣波濤翻湧。

他突然想起了一個笑話:齊襄王時期,有個想要得到黃金的齊人,清晨穿衣戴冠後前往市場,走到買賣黃金的店肆前,搶了黃金就要離去,官吏捕到了他,問他:“光天化日之下,很多人都在現場,你為什麽竟敢搶奪他人錢財?”那人回答說:“小民取金時,不見人,眼中只見金。”

問世間黃金為何物,直教人不顧律令地鋌而走險!

齊人所著的《管子》一書把貨幣分為三類:“珠玉為上幣,黃金為中幣,刀布為下幣。”在三晉人與秦人眼中,金分為三等:黃金為上等,白金為中等,赤金為下等。白金很稀少,除了周天子曾用白金賞賜過臣子外,列國很少使用。而地域幅員遼闊的楚國因為盛產黃金,沒有像三晉那種略顯斤斤計較的劃分之法,直接把金分為黃金和赤金。楚人把黃金做成龜板形、長方形、圓餅形、瓦形等形狀,然後在上面加蓋鈐印,印文一般是“郢稱”二字,“郢”是楚國國都,“稱”有稱量之意;另外還有“陳稱”“盧金”等幾種印文。其餘列國的黃金一般是圓餅形狀。

四十年前,秦將白起攻占楚國鄢郢地區後,把帶有“郢稱”銘文的金幣搶掠一空,楚國的金幣開始以“陳稱”銘文為主。

諸侯國一般會將金版或金餅鑄造為一鎰,在實際流通過程中需要切碎,然後用天平來稱量。豐邑曾經歸屬過楚國,所以範雍對楚國衡制略有了解。一塊完整“陳稱”金幣的重量是楚制一鎰,一鎰等於十六兩,一兩等於二十四銖,衡器的砝碼細分為一銖、二銖、三銖、六銖、十二銖、一兩、二兩、四兩、八兩、一鎰,前九枚砝碼重量之和恰是第十枚砝碼的重量。

關於衡器的砝碼,大魏的《效律》還為此專門作出規定:“黃金衡累不正,半銖以上,貲各一盾”。所謂“黃金衡累”,就是稱黃金用的天平砝碼,如果一斤的誤差超過半銖,就要罰主管官吏一件盾,而一般衡器的誤差超過三銖才罰一件盾。

範雍聽說,趙王封蘇秦為武安君,兵車百乘、黃金千鎰、白璧百雙、錦緞千匹,與東方各國建立合縱聯盟,用以對付秦國;梁王騰出最高的官位,把原來的相邦調任為上將軍,派遣使者,帶著黃金千鎰,車一百乘,前去聘請孟嘗君

如果一千鎰黃金擺在眼前,那該是何等的震撼啊!

他想到了自己微薄的薪俸,心中不僅一陣淒苦。孟嘗君天生為齊國田氏貴胄,我不能相提並論,但蘇秦作為雒陽一介布衣,不也是憑借著自身的努力而位極人臣嗎?退一步講,蘇秦有著家族財力的支持,我則孤苦一人,不能與之相比,但虞信呢?虞信是趙國中牟的游說之士,腳蹬草鞋,身披蓑衣,戴著鬥笠去謁見趙孝成王;第一次拜見,便被賜予黃金百鎰、白璧一雙;第二次拜見,被授予上卿的爵位,於是世人稱之為虞卿。

人生真是讓人沮喪啊!

在大魏,自李悝變法後,官吏的薪俸按照米谷數量,開始使用“石”為單位來加以區分等級,有二千石、千石、百石等種類;按月實際發放時,采用“半谷半錢”制。具體到豐邑城,縣令秩俸六百石,縣丞、縣尉為縣令一半,田嗇夫、鄉嗇夫為二百石,其餘諸官嗇夫、校長為一百六十石,令史為一百二十石,以上屬於“有秩”之吏。百石以下的吏員被稱為少吏,也叫小吏,又細分為鬥食、佐史之秩,鬥食年俸在四十五石上下浮動,比如亭長等官職;佐史年俸三十五石左右,比如諸官佐、各鄉佐等官職。

“鬥食小吏,歲奉不滿百石,一石等於十升,一升等於十鬥,計日而食為一鬥二升,所以才稱作鬥食小吏。”範雍在心中默默算了一遍。

幸運的是,他從貳春鄉的佐史晉升為令史,跨過了鬥食一級,直接成為有秩之吏,年俸基本上翻了兩翻。諸令史之中,數他的爵位最低,為公士一級,這還是他拼了性命而獲得的。

兩年前,他從單父到豐城服更役,只是一個無爵戍卒。機緣巧合之下,他與伐取木材的五名同伴,共同捕獲了想要逃到楚國的六名黔首,立下功勞,得以授爵為公士。再加上識文斷字和能說會道,範雍於是成為貳春鄉的一名假史,轉正後,成為了一名佐史。

按照律令,公士會被縣廷賜予田一頃、宅一處和仆人一個。但此時的大魏已被秦國侵占了大片城邑土地,官府擁有的公田少得可憐,許多爵位是大夫級別的人還在前面排隊等候呢,更何況他這樣一個不入流的小小公士。至於宅和仆人,縣廷表示目前尚無能力支付,是願意相信國家而繼續等待,還是領取二兩黃金作為補償呢?他們六人一致選擇了後者。

當範雍成為令史後,無意間看到縣廷上報給郡守的文書副本,發現他們捕獲的六名黔首實際上犯了“群盜殺人罪”。律令規定,“活捉群盜一人,賞金十四兩”;而捕獲逃亡他國之人,“不是由官府所組織,也不是由長官帶領捕捉的,賞金二兩”。這就意味著當初治理此案的令史欺騙了他們,他們每人少領取了十二兩黃金。

還能說什麽呢?現在他也不是成為令史中的一員了嗎?

範雍在心裏估算了一下開支,口糧按每月最低標準二石,衣服按最低標準每年三百錢,一石粟價值約為三十錢,則剩餘二千五百八十錢,這還不包括紅白喜事、日常開支等其他費用。城中一區宅院的價格根據位置而有所不同,位於縣廷附近的高達上十萬錢,次一等級的,比如位於都鄉邊緣地帶的,也需要上萬錢;便宜的也至少需要數千錢,比如貳春鄉與啟陵鄉稍顯偏僻的宅院。就算自己一年省吃儉用,夏天喝涼水,冬天喝西北風,靠不到三千錢的積蓄,只能買城內死了很多人、多年無人居住的大兇之宅,或者城外的田間廬舍。

比上不足,比下有餘!

他又想到了大魏普通農夫的收入。變法後,大魏的土地面積從每畝百步增加至每畝二百步,農民按一家五口計算,耕作一百畝田地,畝歲收三石,則百畝收獲粟三百石。上交國賦十五石後,口糧每人每月一石五升,五人終歲九十石,則剩餘一百九十五石。一石粟價格按三十錢計算,則為五千八百五十錢。如果再除去社閭、嘗新、春秋等必要祭祀費用三百錢,每人每年衣裳三百錢,五人一千五百錢,則結餘四千五十錢,這還不包括成人每年一百二十錢的算賦、小孩二十錢的口錢、不幸染上疾病死喪等其他費用。

事實上,現在豐邑城中哪裏還有耕作一百畝良田的農民。縣廷尋找各種借口,舞文弄墨地削減或沒收黔首的土地為公田,再賞賜給作戰勇敢的魏武卒。範雍在貳春鄉為吏時,就曾經親眼目睹一個農民因為被收去土地而絕望自殺,妻子兒女也被收系入司空署為隸臣妾。

晉信這豎子治民,真不如豐公啊!

範雍想了這麽多,發現自己腰包中的錢還是這麽少,便不再多想。他走到一處販賣熟食的店肆前,取出兩枚圜錢,道:“主人家,給我來些燒烤鹿肝。”

熟食店掌櫃生就一副白胖圓臉,正站立在櫃臺後,一邊剔牙,一邊向街心觀望,一副悠閑自得的樣子。店主人掂量著範雍遞過來的銅錢,皺眉道:“錢磨損地很厲害,外郭被剪去了一圈,至少輕了四銖。有沒有秦人的半兩錢?”

範雍的臉頓時陰了下來,臉部肌肉像磐石一樣堅硬黝黑,厲聲道:“《金布律》曰:‘百姓在交易時使用錢幣,質量好壞一起通用,不準選擇’。律令允許你做買賣時,有資格對錢幣挑三揀四嗎?吾子啊,要不要隨我到獄曹,仔細學習一番律令?”

店主人急忙誠惶誠恐地賠罪道歉,然後恭恭敬敬地把鹿肝打包好,遞給了範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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